● 例
◎ 可以做依据的事物:例证。例题。举例。例句。例如。
◎ 规定:例外(不按规定的,和一般情况不同的)。体例。凡例。条例。破例。发凡起例。
◎ 按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例会。例假。例行公事。
◎ 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
precedent, example; regulation
◎ 例
〈动词〉
(1) (形声。从人,列声。本义:比照)同本义
例,比也。——《说文》。按,礼记服问:上附下附,列也。公别比例之义。古只作列,此字后出。
举此以例其余。——元·刘壎《隐居通议·欧阳公》
(2) 又如:溯古例今;以此例比
◎ 例
〈名词〉
(1) 类;列
扬州城下进退不由,殆例送死。——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2) 又如:不在此例;例及(连类而及);例侪(按类分列)
(3) 可以作依据的事物;例子
两贤同时,便是未有前例。——《南齐书·陆慧晓传》
(4) 又如:援例行事;例贡(边境官员及土司每年依例献纳的贡物;清代又指例贡生);例授(循例封赠);病例;实例
(5) 规定;规则;条例
故例。——清· 方苞《狱中杂记》
(6) 又如:开例;禁例;老例(旧规矩;旧习惯)
◎ 例会
依据约定的惯例每隔一定期限举行一次的会议
◎ 例假
(1)按照规定放的假
(2)婉辞,指月经或月经期
◎ 例句
用于解释、证明的代表性语句
◎ 例如
比如
连词很多,例如“和”、“而”、“或者”、“不但”、“因为”、“所以”等
◎ 例题
用来说明某一定律或定理,或在运用某一学科或学科分支的定律时充当练习的题
◎ 例外
超出常例之外
任何人都应该毫无例外地依法办事
◎ 例行公事
照例按规定履行公务。泛指敷衍了事、走过场
不必介意,他不过是例行公事
◎ 例言
著作前用来说明体例的语言文字
◎ 例证
指能进行说明和解释的任何特定的人、事情或局势
例证可能被拒绝采用,但原则完全接受
【子集中】【人字部】例 ·康熙筆画:8 ·部外筆画:6
【唐韻】【集韻】【韻會】𠀤力制切,音厲。比也,類也,槩也。又凡例。【左傳序】發凡以言例。後魏張吾貴集諸生講左傳,義例無窮,學者奇之。 又【集韻】力蘖切,音列。遮也。
【卷八】【人部】例
比也。从人𠛱聲。力制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