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拼音方案,是世界文献工作中拼写有关中国的专用名词和词语的国际标准。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并批准公布推行。
  《汉语拼音方案》是采用国际通用的拉丁字母,采用音素化的音节结构拼写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的一种方案。它包括字母表、声母表、韵母表、声调符号四个部分,字母表规定了字母的形体、名称及排列顺序,共有26个字母,其中25 个字母拼写普通话语音里所有的音节。声母表和韵母表是根据普通话语音结构特点规定的,25个字母配合成21个声母和39个韵母。
拼音首字母索引:
ABCDEFGHJKLMNOPQRSTWXYZ
拼音详细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