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诽(誹)
◎ 捏造事实,说别人坏话:诽谤。诽章。腹诽心谤。
slander, vilify, condemn
◎ 诽 誹
〈动词〉
(1) (形声。从言,非声。本义:背地议论,指责他人)
(2) 同本义
诽,谤也。——《说文》。按,放言曰谤,微言曰诽、曰讥。”
诽,明恶也。——《墨子经上》
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3) 又如;诽怨(责备怨恨);诽议(责难,非议)
(4) 毁谤
经诽誉。——《淮南子·本经》
贤者诽。——《吕氏春秋·决胜》
而废格沮诽。——《汉书·食货志》。注:“谓非上所行。”
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韩非子·八经》
(5) 又如:诽诽(众说纷纷的样子);诽章(谤书,谤毁他人的奏章);诽讥(毁谤讥讽);诽誉(毁谤和赞誉);诽诋(诽谤诋毁)
◎ 诽谤
说人坏话,诋毁和破坏他人名誉。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
诽谤朋友,实在可恶
◎ 诽谤罪
指对受害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并指明是由口头说话造成的,无论是出于恶意明知故说,还是出于无心缺乏考虑而说
【酉集上】【言字部】誹
【唐韻】【正韻】敷尾切【集韻】【韻會】妃尾切,𠀤音斐。【說文】謗也。【博雅】䛼也。【史記·高祖紀】誹謗者族。【莊子·刻意篇】高論怨誹。【戰國策】國必有誹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 又【集韻】或省作非。【前漢·鼂錯傳】非謗不治。【師古註】非讀曰誹。 又【集韻】府尾切,非上聲。義同。 又【集韻】【韻會】匪微切【正韻】芳微切。𠀤與非通。【類篇】謗言也。【增韻】非議也。【史記·平準書】張湯奏顏異當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前漢·食貨志】作腹非。【註】口不言,心非之也。又【廣韻】方味切【集韻】【韻會】【正韻】方未切,𠀤非去聲。義同。【史記·文帝紀】誹謗之木。【索隱】誹,音非,亦音沸。尸子云:堯立誹謗之木。韋昭云:慮政有缺失,使書于木,後代遂因以爲飾。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
【卷三】【言部】誹
𧩂也。从言非聲。敷尾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