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餘
◎ 见“馀”。
surplus, excess, remainder
【戌集下】【食字部】餘 ·康熙筆画:16 ·部外筆画:7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𠀤音余。【說文】饒也。【玉篇】殘也。【廣韻】賸也。【周禮·天官·冢宰】以九賦斂財賄。九曰幣餘之賦。【鄭註】百工之餘。【左傳·文元年】歸餘于終。又【孟子】餘夫二十五畝。【註】一夫,上父母,下妻子,以五口八口爲率。如有弟,是餘夫也。 又【周禮·地官·小司徒】凡國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餘子。【註】餘謂羡也。鄭康成謂:餘子卿大夫之子,當守於王宮者也。【左傳·宣二年】又宦其餘子。【註】餘子,嫡子之母弟。 又國名。【春秋·莊二年】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註】於餘丘,國名。又地名。【左傳·昭二十二年】莒敗齊師于壽餘。 又舟名。【左傳·昭十七年】楚大敗吳師,獲其乗舟餘皇。 又草名。【山海經】招搖山有草,如韭,靑花,名祝餘,食之不飢。 又姓。晉有餘頠,餘文仲。又梁餘、夫餘,俱複姓,見【姓譜】。 又【集韻】余遮切,音耶。【莊子·讓王篇】其緒餘以爲國家。【司馬彪註】緒餘,殘也。緒音奢,餘音耶。 又叶夷周切,音由。【韓愈·駑驥詩】嘶鳴當大路,志氣若有餘。騏驥生絕域,自矜無匹儔。 又叶羊遇切,音裕。【古詩】新人工織縑,故人工織素。織縑日一疋,織素五丈餘。 【正字通】按《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本作公,因聲近譌作余,故註云余當爲餘,謂縣都畜聚之物。據本註,餘不當作余。《正韻》四魚餘字註,引《周禮》餘亦作余。合余餘爲一,非。
考證:〔【周禮·天官·冢宰】九賦斂財賄。九曰幣餘之賦。【註】幣餘,百工之餘。〕 謹照原文九賦上增以字。註上增鄭字。註下省幣餘二字。〔【莊子·讓王篇】緒餘以治天下國家。【徐邈註】緒餘,殘也。〕 謹照原文改其緒餘以爲國家。徐邈註改司馬彪註。〔【古詩】新人工織縑,舊人工織素。織縑日一疋,織素五丈餘。〕 謹照原詩舊人改故人。
【卷五】【食部】餘
饒也。从食余聲。以諸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