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ve birth to; bring up, educate
◎ 毓
〈动词〉
(1) 生育,养育
按此字当别为正篆,训生养草木也。
毓,长也,稚也。——《广雅》
以毓草木。——《周礼·大司徒》
园圃毓草木。——《周礼·太宰》
则孕毓根核。——《汉书·五行志》
丰圃草以毓兽。——班固《东都赋》
(2) 孕育
黩则生怨,怨则毓灾。——《国语》
(3) 另见
【辰集下】【毋字部】毓 ·康熙筆画:13 ·部外筆画:9
【廣韻】【集韻】𠀤余六切,音𦱀。與育同。【說文】養子使作善也。一曰稚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二曰田園毓草木。又【地官】以蕃鳥獸,以毓草木。【註】毓,古育字。【班固·東都賦】豐圃草以毓獸。【註】毓,同育。 又郁毓,盛多也。【左思·蜀都賦】密房郁毓被其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