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桌
◎ 几(桌案。饭桌。方桌。
)案,可用于饮食、读书、写字:◎ 量词:三桌客人。
table, desk, stand
◎ 桌 棹
〈名词〉
(1) (形声。从木,卓省声。桌字本作“卓”。卓有高而直立之义。后来人们又根据“棹”是木制的特点另制“桌”字。俗又作“棹”。本义:桌子)
(2) 同本义
一桌,一椅。——《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
(3) 古称几案
上与讲官俗共一桌,真不啻天颜咫尺矣。——明·文隶《列皇小识》
(4) 又如:桌巾(桌布);桌屏(摆在桌上当作装饰的小屏风);桌帏(亦称“桌帷”同“桌围”。围在桌子边的装饰物,多以布或绸缎做成);桌裙(即桌帏)
(5) 计酒席的量词。如:一桌酒席,三桌客
◎ 桌案
〈方〉∶桌子与几案
书报摆在桌案上
◎ 桌布
布、塑料制品或其他织物制成的桌面美化或保护性片状物
◎ 桌灯
台灯
◎ 桌面儿上
比喻互相应酬或公开商量的场合
◎ 桌椅板凳
(1)桌子、椅子、板凳
(2)指一般的家具
◎ 桌子
有光滑平板、由腿或其它支撑物固定起来的家具,用以吃饭、写字、工作或玩牌
【辰集中】【木字部】桌 ·康熙筆画:10 ·部外筆画:6
【廣韻】與卓同。註見十部六畫。 又【正字通】俗呼几案曰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