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楬
◎ 同“揭”。
tablet; a signpost
◎ 楬
〈名词〉
(1) 作标记用的小木桩
楬,楬桀也。从木,曷声。——《说文》
物有标榜皆谓之楬。——《封氏见闻记》
若有死于道路者,则令埋而置楬焉。——《周礼·蜡氏》
楬著其姓名。——《汉书·尹赏传》
(2) 又如:楬木(作标记用的小木桩);楬著(用小木桩指示)
◎ 楬
〈动词〉
(1) 标明;揭示
物楬而书之。——《周礼·泉府》。司农注:“楬著其物也。”
(2) 又如:楬明(标明;揭示)
【辰集中】【木字部】楬 ·康熙筆画:13 ·部外筆画:9
【唐韻】【集韻】【韻會】𠀤其謁切,音揭。【說文】楬櫫也。【周禮·秋官·職金】辨其物之媺惡與其數量,楬而璽之。【註】旣揭椾書其數量,又以印封之,有所表識,謂之楬櫫。 又【周禮·秋官·蜡氏】有死于道路者,令埋而置楬。【顏師古曰】楬,杙也。椓杙于葬處,而書死者姓名也。 又【周禮·秋官·明竁註】楬頭,書罪法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渠列切,音傑。義同。 又【唐韻】丘瞎切。同𥴭。止樂器。【禮·樂記】鞉鼓椌楬壎箎。【註疏】椌,柷也。楬,敔也。柷以起樂,敔以止樂。 又木豆也。【禮·明堂位】夏后氏以楬豆。【註】無異物之飾也。齊人謂無髮爲禿楬。 又【淮南子·地形訓】淸漳出楬戾,濁漳出發包。【高註】乞洽切,音恰。楬戾,山名。在上黨。
【卷六】【木部】楬
楬桀也。从木曷聲。《春秋傳》曰:“楬而書之。”其謁切